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根据《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穗知规字〔2020〕2号)和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(资助资金)申报指南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经单位申报,区局审核、网上公示、上报等程序,现确定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(资助资金)分配方案,资金共703.625万元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区局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做好资金发放工作,资金从下达到各区的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中支出,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拨付工作。
二、请各单位和个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,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。
附件: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(资助资金)资金分配方案.xls
链接:http://scjgj.gz.gov.cn/zwdt/tzgg/content/post_80422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