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编制背景
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23号)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制定了《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》(下称“方案”)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明确工作目标
到2025年底,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。分两个目标完成:第一阶段:到2021年底完成已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323个项目(484个小区);完成摸查工作,基本建成数据库;推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。第二阶段:到2025年底,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。
(二)明确实施路径
1.混合改造有机更新。挖掘文、商、旅、创价值街区,试点实施“留、改、拆、建”混合改造,支持功能置换、公房分类活化、闲置低效空间再利用等改造方式,引入优质产业、企业。
2.企业规模化建设运营。统筹小区存量资源和活化利用低效空间等各类资源,引入市场力量,可通过投资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等要素组合运作,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(BOT)等模式,引入企业或国企平台等市场化方式推进。
3.政府与社会投资组合实施。采取“政府投资+社会投资”的组合原则,引入社会资本组合实施;对于不具备混合改造实施条件,也无法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小区,采取政府“保基本”的原则实施改造。
(三)明确资金筹措方式
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,资金筹措与上一轮改造资金变化较大,主要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,引入社会资本,统筹政府条块资源参与。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投资、社会资本参与、居民出资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多种模式灵活组合的机制。同时,提出鼓励和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和居民出资参与。
三、创新情况
方案在总结过去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调整改造思路,改变过去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零散分割及改造方式、实施主体、资金来源单一的状况;创新实施路径和改造模式,打好城市更新“组合拳”,实现“三个转变”:一是从单个小区改造为主转变为成片连片改造为主;二是从政府投资为主转变为多渠道筹资,着力引入社会资本为主;三是从硬件改善为主转变为硬件设施与配套功能同步推进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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